心力衰竭的分级主要采用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心功能分级,分为I级、II级、III级、IV级四个等级,依次对应从无症状到严重活动受限的病情进展。
日常活动无限制,普通体力活动不引起呼吸困难、乏力等心衰症状,通常通过超声心动图等检查发现心脏结构异常。
轻度活动受限,休息时无症状,但日常活动如爬楼梯、快步走时可能出现心悸、气促,需限制中等强度运动。
明显活动受限,轻微活动如穿衣、洗漱即可诱发症状,静息时缓解,需严格限制体力活动并接受规范化药物治疗。
静息状态下持续存在心衰症状,任何活动均加重不适,常需静脉用药或机械辅助支持,部分患者需考虑心脏移植。
心衰患者应遵医嘱定期复查,限制钠盐摄入,监测体重变化,出现呼吸困难加重或下肢水肿需及时就医调整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