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血糖控制目标为空腹血糖≤5.3mmol/L、餐后1小时血糖≤7.8mmol/L、餐后2小时血糖≤6.7mmol/L,诊断标准为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中任一血糖值超过5.1mmol/L(空腹)、10.0mmol/L(1小时)、8.5mmol/L(2小时)。
妊娠期糖尿病空腹血糖应控制在3.3-5.3mmol/L,超过5.6mmol/L需警惕高血糖风险,可能与胰岛素抵抗加重有关。
餐后1小时血糖峰值建议≤7.8mmol/L,超过该值易导致胎儿高胰岛素血症,需调整碳水化合物摄入量和餐后活动。
餐后2小时血糖应回落至4.4-6.7mmol/L,持续高于6.7mmol/L可能增加巨大儿和产伤风险。
夜间血糖不宜低于3.3mmol/L,凌晨3点血糖监测可帮助识别黎明现象或苏木杰效应。
建议通过分餐制、低升糖指数饮食配合适度运动控制血糖,定期监测并记录血糖值,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