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眼睛近视多少度不能当兵

2025-09-06 13:18:56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视力要求是征兵体检的重要指标之一。近视度数超过一定范围将不符合入伍条件。具体标准如下:

1. 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2. 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3. 潜水员、空降兵、特种部队条件兵: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4. 屈光不正(含近视、远视、散光),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5. 色弱、色盲,不合格。

6.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7.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不合格。

8.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不合格。

9. 晶状体、玻璃体、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疾病及青光眼,不合格。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军兵种对视力要求可能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年征兵体检标准为准。建议有意向参军的青年提前进行视力检查,必要时可考虑通过手术矫正视力,但需确保手术时间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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