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癌放疗的适应证是什么
宫颈癌放疗的适应证主要有肿瘤直径超过4厘米、淋巴结转移、术后病理提示高危因素、无法耐受手术、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等情况。
肿瘤直径超过4厘米时,放疗可作为根治性治疗或术前辅助治疗,通过放射线破坏癌细胞DNA结构。存在盆腔或腹主动脉旁淋巴结转移的患者需联合放化疗,放疗范围需覆盖转移区域。术后病理检查发现脉管浸润、深间质浸润等高危因素时,辅助放疗能降低局部复发概率。因心肺功能不全等基础疾病无法耐受手术者,根治性放疗是主要替代方案。对于复发或转移病灶,姑息性放疗可缓解疼痛、出血等症状。
早期宫颈癌保留生育功能的患者,若病灶局限于宫颈且直径小于2厘米,通常不首选放疗。部分特殊病理类型如小细胞神经内分泌癌对放疗敏感性较低,需谨慎评估适应证。合并活动性结缔组织病或既往接受过盆腔放疗者,可能增加放射性损伤风险。
接受放疗期间需保持会阴清洁干燥,穿着纯棉透气内衣避免摩擦刺激,每日饮水1500-2000毫升促进代谢产物排出。饮食选择高蛋白易消化食物如鱼肉、蒸蛋、豆腐等,搭配西蓝花、胡萝卜等深色蔬菜补充维生素。治疗后定期随访宫颈细胞学和人乳头瘤病毒检测,出现放射性直肠炎或膀胱炎症状时及时就医处理。适度进行盆底肌训练有助于改善放疗后肌肉纤维化,但应避免剧烈运动加重盆腔充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