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呼吸窘迫危险期
新生儿呼吸窘迫危险期通常为出生后24-72小时,早产儿可能延长至5-7天。呼吸窘迫综合征主要由肺表面活性物质缺乏引起,需密切监测血氧及呼吸频率。
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危险期与胎龄密切相关。胎龄越小,危险期持续时间越长。28周前出生的极早产儿,危险期可能持续5-7天,期间可能出现进行性呼吸困难、三凹征、发绀等症状。32-34周出生的早产儿,危险期多为3-5天,症状相对较轻。足月儿若发生呼吸窘迫,危险期通常集中在出生后24-48小时,多与宫内窘迫或产时窒息相关。危险期内需持续监测经皮血氧饱和度,维持在90%-95%为宜。若出现呼吸频率持续超过60次/分或需氧浓度超过40%,提示病情进展。
少数合并肺动脉高压或肺部感染的患儿,危险期可能延长至1-2周。这类患儿往往需要机械通气支持,且易并发气胸、肺出血等严重并发症。胎粪吸入综合征患儿在出生后6-12小时即进入危险期,需警惕持续性肺动脉高压。糖尿病母亲婴儿即使足月出生,因肺成熟延迟,危险期也可能持续3-4天。对于这类高危新生儿,建议在危险期内保持体温稳定,减少刺激,并定期进行血气分析。
新生儿呼吸窘迫危险期护理需保持中性温度环境,维持湿度在50%-60%,喂养以少量多次为原则,首选母乳或早产儿配方奶。家长应学会观察呼吸频率、肤色及反应力变化,避免过度包裹导致通气受限。出院后需定期随访肺功能,接种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若发现呼吸暂停、喂养困难或体重增长缓慢,应立即返院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