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视力要求多少度矫正呢
参军入伍的视力要求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规定,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需达到一定标准。具体如下:
1. 裸眼视力要求:
- 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 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 潜水员、空降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2. 矫正视力要求:
- 屈光不正(近视、远视、散光)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以上,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 矫正视力指戴镜后的视力,通常要求矫正视力达到4.8以上,但部分特殊兵种可能不允许矫正视力入伍。
3. 其他眼部要求:
- 色盲、色弱不合格(部分兵种如陆勤人员可放宽)。
- 明显的斜视、眼球震颤等眼部疾病不合格。
4. 视力矫正手术要求:
- 手术方式需为激光类手术(如LASIK、全飞秒等),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
- 晶体植入术(ICL)不合格。
建议提前进行视力检查,若需矫正,应尽早安排手术以确保恢复时间。具体标准可能因年度政策或兵种调整,建议以当年征兵体检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