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内障晶体手术注意事项有哪些

眼科编辑 健康领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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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白内障 #手术

白内障晶体手术注意事项主要有术前检查评估、术中配合要求、术后用药护理、用眼行为管理、复查时间安排等。手术是治疗白内障的有效方式,通过置换混浊的晶状体改善视力。

一、术前检查评估

术前需完善眼部专项检查,包括视力测试、眼压测量、角膜地形图、眼底检查等,评估晶状体混浊程度及眼底健康状况。全身检查需排除严重高血压糖尿病等手术禁忌证。术前3日需停用抗凝药物,术前1日遵医嘱使用抗生素滴眼液预防感染。手术当天保持面部清洁,避免化妆或佩戴饰品。

二、术中配合要求

手术采用表面麻醉,患者需保持平卧位,头部固定避免移动。术中根据医生指令注视显微镜灯光,避免突然眨眼或转动眼球。超声乳化过程中可能听到器械声响属正常现象。整个手术过程约10-15分钟,出现轻微胀痛需及时告知医生。

三、术后用药护理

术后需严格遵医嘱使用抗生素滴眼液、激素滴眼液及人工泪液,预防感染并减轻炎症反应。滴眼药前清洁双手,避免瓶口接触眼睛。术后1周内避免揉眼或压迫术眼,睡眠时佩戴眼罩防护。出现眼红、眼痛加剧或视力骤降需立即就医。

四、用眼行为管理

术后1个月内避免剧烈运动、弯腰提重物及游泳等活动,防止晶体移位或伤口裂开。阅读或使用电子产品每30分钟休息5分钟,保持环境光线柔和。外出佩戴防紫外线眼镜,减少强光刺激。饮食注意补充维生素A、C及锌元素,促进角膜修复。

五、复查时间安排

常规复查节点为术后1日、1周、1个月及3个月,通过视力检查、裂隙灯观察评估人工晶体位置及角膜愈合情况。术后3个月内出现视物变形、闪光感等需提前复查。高龄或合并糖尿病患者需增加复查频率,监测黄斑水肿等并发症。

白内障术后恢复期需建立健康用眼习惯,避免长时间暴露在油烟、粉尘环境中。保持规律作息与情绪稳定,术后3个月视力趋于稳定后可验光配镜矫正残余屈光不正。人工晶体具有永久性,但仍需定期检查眼底状况,尤其对于高度近视或青光眼高危人群。术后早期出现轻度异物感或视物模糊多为正常反应,若症状持续加重需及时与主治医生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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