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多久能做超声波检查?

怀孕后5-8周可进行首次超声波检查。超声检查时间主要与胚胎发育阶段、检查目的有关,临床常用经阴道或经腹超声两种方式。
孕5-6周时经阴道超声可观察到孕囊,此时检查主要用于确认宫内妊娠、排除异位妊娠。孕7-8周经腹超声能检测到胎心搏动,可评估胚胎存活情况。孕11-13周需进行NT检查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这是早期唐氏综合征筛查的重要指标。孕18-24周需完成系统超声检查,此时胎儿器官结构已基本形成,可排查重大畸形。孕晚期32-34周超声侧重评估胎儿生长发育、羊水量及胎盘成熟度。每次超声检查的间隔需根据孕妇个体情况调整,存在高危妊娠因素者可能需增加检查频次。
建议孕妇遵医嘱定期完成产前超声检查,检查前无须空腹但需适度充盈膀胱。日常注意补充叶酸和铁剂,避免剧烈运动与重体力劳动,出现腹痛或阴道流血等异常症状时需立即就医。保持均衡饮食并记录胎动变化,有助于及时发现妊娠期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