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放疗的危害有哪些
乳腺癌放疗可能引起放射性皮炎、骨髓抑制、心肺功能损伤、上肢淋巴水肿及远期继发肿瘤等危害。放疗是乳腺癌综合治疗的重要手段,但需严格评估适应症并监测不良反应。
放射性皮炎表现为照射区域皮肤红肿、脱屑或溃疡,多发生在治疗2-3周后。轻度可通过外用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缓解,中重度需暂停放疗并使用磺胺嘧啶银乳膏预防感染。骨髓抑制常见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每周需监测血常规,当白细胞低于3×10⁹/L时需使用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心肺损伤多见于左侧乳腺癌放疗,可能诱发放射性肺炎或心包炎,胸部CT可见磨玻璃样改变,必要时需使用醋酸泼尼松片控制炎症反应。
上肢淋巴水肿发生率为15-30%,与腋窝淋巴结照射相关,表现为患肢周径增粗超过2厘米。早期可通过气压治疗仪和医用弹力袖套改善,进展期需进行淋巴管静脉吻合术。继发肿瘤是罕见远期并发症,包括对侧乳腺癌、肺癌和肉瘤等,与放射线诱导DNA突变有关,建议放疗后每年进行低剂量胸部CT筛查。放射性骨坏死可发生于肋骨或锁骨,表现为局部疼痛和病理性骨折,锝[99mTc]亚甲基二膦酸盐注射液骨扫描有助于早期诊断。
放疗期间应穿着纯棉宽松衣物避免摩擦,使用pH5.5弱酸性沐浴露清洁皮肤。治疗后终身避免阳光直射照射区域,定期进行心肺功能评估和肿瘤标志物检测。出现持续干咳、胸闷或肢体肿胀需及时复查,营养支持可补充乳清蛋白粉和维生素E软胶囊促进组织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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