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太阳晒伤后如何处理
被太阳晒伤后可通过冷敷、保湿修复、药物缓解、避免刺激、预防感染等方式处理。晒伤通常由紫外线过度照射引起,表现为皮肤红肿、灼热、疼痛等症状。
1、冷敷
晒伤后立即用冷水浸湿毛巾或纱布敷在患处,每次10-15分钟,重复进行可缓解灼热感。避免直接使用冰块接触皮肤,以免造成冻伤。冷敷能收缩毛细血管,减轻红肿和疼痛。
2、保湿修复
使用含芦荟、维生素E等成分的保湿凝胶涂抹晒伤部位,每日2-3次。芦荟具有抗炎和修复作用,维生素E能促进皮肤再生。避免使用含酒精或香精的护肤品,防止刺激加重症状。
3、药物缓解
若疼痛明显可遵医嘱使用布洛芬片、对乙酰氨基酚片等非甾体抗炎药。皮肤瘙痒时可外用炉甘石洗剂或氢化可的松乳膏。严重晒伤伴有水疱时需就医处理,医生可能开具莫匹罗星软膏预防感染。
4、避免刺激
晒伤后3-5天内避免再次日晒,外出时穿戴宽松衣物遮挡。禁止抓挠或撕脱脱皮部位,洗澡水温不超过37℃,禁用肥皂等碱性清洁剂。恢复期间暂停使用去角质产品和化妆品。
5、预防感染
若出现水疱破溃,可用生理盐水清洁后涂抹抗生素软膏如红霉素软膏。观察是否出现发热、脓性分泌物等感染迹象,必要时就医。保持患处干燥透气,避免包扎密闭敷料。
晒伤恢复期间应多饮水补充体液,每日饮水量不少于2000毫升。饮食宜清淡,多摄入富含维生素C的柑橘类水果和富含欧米伽-3脂肪酸的深海鱼,有助于皮肤修复。后续外出需提前30分钟涂抹SPF30以上广谱防晒霜,每2小时补涂一次,配合遮阳帽和太阳镜防护。晒伤完全愈合前避免游泳、桑拿等可能刺激皮肤的活动,夜间睡眠时可抬高患肢减轻肿胀。如72小时后症状未缓解或出现头晕恶心等全身症状,应及时至皮肤科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