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针加强针有什么病不能打
接种第三针新冠疫苗加强针的禁忌症主要包括对疫苗成分过敏、既往接种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急性疾病发作期、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及妊娠期妇女等五类情况。
1、疫苗成分过敏
对新冠疫苗活性成分、非活性成分或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禁止接种。既往接种同类疫苗后出现急性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症状需永久禁忌接种。建议存在过敏体质者接种前主动告知医生过敏史。
2、严重不良反应史
既往接种第一针或第二针后出现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等严重异常反应者禁止加强接种。若此前接种仅出现轻度发热或局部红肿等一般反应,经医生评估后仍可接种。
3、急性疾病发作
处于发热、急性感染性疾病如肺炎、胃肠炎、慢性病急性发作期如哮喘发作、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患者应暂缓接种。待症状完全缓解且停用退热药物3天后,经专科医生评估方可接种。
4、未控制慢性病
恶性肿瘤化疗期间、严重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未控制的癫痫、严重心力衰竭等患者需暂缓接种。慢性病患者需经专科医生评估病情稳定性和用药情况后决定接种时机。
5、妊娠期妇女
妊娠期全程禁止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哺乳期妇女接种后建议暂停哺乳3天。备孕女性完成接种后建议避孕1个月,但接种后发现妊娠无需终止妊娠。
接种前应如实告知医务人员健康状况和用药史,接种后留观30分钟。慢性病患者日常需规律服药控制病情,急性感染者应充分休息并补充水分。接种后24小时内避免剧烈运动,保持注射部位清洁干燥,出现持续高热或严重过敏反应需立即就医。日常仍需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