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心力衰竭怎么办
妊娠心力衰竭需立即就医,治疗方式主要有吸氧治疗、利尿剂治疗、血管扩张剂治疗、正性肌力药物治疗、终止妊娠等。妊娠心力衰竭通常由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先天性心脏病、围产期心肌病、贫血、感染等因素引起。
1、吸氧治疗
妊娠心力衰竭患者常伴有低氧血症,需通过鼻导管或面罩给予高流量氧气吸入,维持血氧饱和度在95%以上。吸氧可改善心肌缺氧状态,减轻心脏负荷,同时有助于胎儿氧供。治疗期间需持续监测血氧饱和度及胎儿心率,避免长时间高浓度吸氧导致氧中毒。
2、利尿剂治疗
呋塞米注射液等袢利尿剂可快速减轻肺淤血和全身水肿,降低心脏前负荷。使用时应从小剂量开始,避免过度利尿导致血容量不足。需密切监测电解质平衡,尤其是血钾水平,防止低钾血症诱发心律失常。妊娠期使用需评估胎儿风险,通常短期应用相对安全。
3、血管扩张剂治疗
硝酸甘油注射液能扩张静脉血管,减少回心血量,缓解肺充血。妊娠期使用时需严格控制剂量,避免血压骤降影响胎盘灌注。给药期间需持续监测血压和胎心变化,收缩压不宜低于90mmHg。对于重度高血压合并心力衰竭者,可考虑使用拉贝洛尔注射液等兼有α和β受体阻滞作用的药物。
4、正性肌力药物治疗
多巴酚丁胺注射液等β受体激动剂可增强心肌收缩力,适用于心输出量显著降低的患者。妊娠期使用需权衡利弊,可能引起子宫收缩和胎儿心动过速。给药期间需持续心电监护,控制心率增幅不超过基础值的20%。洋地黄类药物如地高辛片可用于慢性心功能管理,但治疗窗窄需监测血药浓度。
5、终止妊娠
对于药物治疗无效的顽固性心力衰竭,或出现严重并发症如急性肺水肿、心源性休克时,需考虑终止妊娠。孕32周前可选用引产方式,超过32周且胎儿存活可能大时可行剖宫产术。手术需在心内科、麻醉科等多学科协作下进行,术中可能需应用主动脉内球囊反搏等循环支持装置。
妊娠心力衰竭患者出院后需严格限制钠盐摄入,每日食盐量不超过5克,避免腌制食品和高钠调味品。保证优质蛋白摄入如鱼肉、鸡胸肉等,适量补充富含钾镁的香蕉、深绿色蔬菜。根据心功能分级制定个体化活动方案,通常建议每日散步不超过30分钟,避免提重物和剧烈运动。保持情绪稳定,睡眠时采取半卧位,定期监测体重变化,每周增长不应超过0.5公斤。严格遵医嘱用药,不可自行调整剂量,出现呼吸困难加重或下肢水肿再现需立即复诊。建议每2周进行产科和心内科联合随访,通过超声心动图和胎心监护评估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