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张性心脏病可以要孩子吗
扩张性心肌病患者在病情稳定且经医生评估后可以要孩子,但需严格遵循孕期监测和心脏功能管理。
扩张性心肌病患者若心脏功能处于代偿期,左心室射血分数接近正常范围,且无严重心律失常或心力衰竭症状,在心血管专科医生和产科医生共同评估下可考虑妊娠。妊娠期间需每1-2个月进行心脏超声和NT-proBNP检测,动态评估心室结构和功能变化,同时由产科医生监测胎儿发育情况。部分患者可能需要调整原有治疗方案,如将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更换为妊娠安全药物。
对于左心室舒张末期内径超过60毫米、射血分数低于40%或既往发生过心源性休克的患者,妊娠可能导致心功能急剧恶化。这类患者妊娠期间发生急性心力衰竭、恶性心律失常的概率较高,且胎儿生长受限、早产等并发症风险增加。部分病例可能出现围产期心肌病,进一步加重心室扩张和收缩功能障碍。
计划妊娠前应完成6个月以上的心脏康复治疗,包括限制钠盐摄入、每日体重监测和适度有氧运动。妊娠期间需避免剧烈活动和情绪波动,建议采用左侧卧位改善心输出量。产后需继续心功能监测至少1年,哺乳期用药需选择拉贝洛尔等安全性较高的药物。所有扩张性心肌病患者妊娠决策应基于多学科会诊,并签署知情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