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梅毒是什么
三期梅毒是梅毒感染未经治疗或治疗不充分后进入的晚期阶段,主要表现为树胶样肿、心血管梅毒和神经梅毒等严重并发症。
一、树胶样肿
树胶样肿是三期梅毒最常见的损害,属于一种破坏性肉芽肿性病变。它并非真正的肿瘤,而是机体对梅毒螺旋体产生的迟发型超敏反应所致。树胶样肿可发生于皮肤、黏膜、骨骼、肝脏等多个器官。皮肤树胶样肿常表现为无痛性、边界清晰的溃疡或结节,愈合后会留下萎缩性瘢痕。黏膜树胶样肿多见于上颚、鼻中隔,可能导致组织穿孔,如硬腭穿孔引起口鼻相通。骨骼树胶样肿可导致骨膜炎、骨炎,引起骨痛、病理性骨折。肝脏树胶样肿则可能表现为肝肿大、黄疸。树胶样肿的诊断需结合病史、临床表现和血清学检查,治疗以足量、规范的青霉素驱梅治疗为主,但已形成的组织破坏通常不可逆。
二、心血管梅毒
心血管梅毒主要累及升主动脉,通常在感染后10至30年发生。其发病机制是梅毒螺旋体侵犯主动脉壁的滋养血管,引起闭塞性动脉内膜炎,导致主动脉中层弹力纤维和平滑肌的缺血性坏死,最终被瘢痕组织取代。最常见的类型是单纯性主动脉炎,可进展为主动脉瓣关闭不全、主动脉瘤和冠状动脉口狭窄。主动脉瓣关闭不全可导致心力衰竭,主动脉瘤破裂是致命性并发症。患者可能出现胸痛、呼吸困难、心绞痛等症状。诊断依靠病史、体征、影像学检查和血清学证据。治疗核心是青霉素驱梅,但无法逆转已形成的器质性损害,严重者需心血管外科手术干预。
三、神经梅毒
神经梅毒指梅毒螺旋体侵犯中枢神经系统,可在感染后任何时期发生,但在三期尤为典型。根据主要受累部位和临床表现,可分为无症状神经梅毒、脑膜血管梅毒和实质性神经梅毒。脑膜血管梅毒主要引起脑膜和脑血管的炎症,可导致脑梗死,出现偏瘫、失语、癫痫等症状。实质性神经梅毒包括脊髓痨和麻痹性痴呆。脊髓痨主要损害脊髓后索和后根,典型症状有闪电样疼痛、感觉性共济失调、阿罗瞳孔、内脏危象等。麻痹性痴呆则是脑实质弥漫性损害,表现为进行性痴呆、人格改变、精神行为异常。诊断需结合脑脊液检查。治疗以静脉输注大剂量青霉素为主,早期治疗可改善症状,但神经损伤常部分残留。
四、其他晚期损害
除上述主要表现外,三期梅毒还可引起其他器官的晚期损害。眼部梅毒可导致虹膜睫状体炎、视神经炎、视神经萎缩,甚至失明。耳部梅毒可能引起感音神经性耳聋。晚期梅毒也可累及肾脏,出现肾病综合征。这些损害的发生机制同样与迟发性免疫反应和慢性炎症导致的组织破坏有关。其临床表现多样,诊断时需高度警惕梅毒病史,并进行特异性血清学检测以确认。治疗依然是规范的驱梅疗法,但治疗效果因器官损伤程度而异,部分功能障碍可能无法恢复。
五、诊断与治疗原则
三期梅毒的诊断是综合性过程,需依据感染病史、特征性的临床表现以及实验室检查。血清学检查如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和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通常为阳性。对于神经梅毒,脑脊液检查发现细胞数增多、蛋白升高以及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是关键。心血管梅毒的诊断则依赖于超声心动图、CT血管成像等影像学发现。三期梅毒的治疗首选青霉素,如苄星青霉素G,对于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通常需要更长时间或静脉给药的治疗方案。治疗目标是杀灭病原体、阻止疾病进展,但已造成的组织器官结构性损害无法逆转,治疗后可定期复查血清学滴度以评估疗效。
预防梅毒进展至三期的根本在于早期诊断和彻底治疗一期、二期梅毒。若已进入三期,规范治疗仍可阻止进一步损害。患者应严格遵从医嘱完成全程足量治疗,并接受长期随访,监测血清反应和可能出现的晚期并发症。日常生活中,应注意加强营养,维持良好免疫力,避免劳累。对于已出现心血管或神经系统后遗症的患者,需在相应专科医生指导下进行康复管理,并告知伴侣进行检测,以切断传播链。了解三期梅毒的严重性,有助于提升对早期梅毒筛查和治疗的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