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梅毒经过规范治疗可以控制病情发展,但已造成的器官损害通常不可逆。治疗方案主要包括青霉素类药物、头孢曲松钠、多西环素等抗生素,需根据个体情况制定长期随访计划。
青霉素G是首选药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头孢曲松钠或多西环素,需通过脑脊液检查评估神经梅毒情况,治疗期间需定期复查血清学指标。
心血管梅毒可能需配合强心剂或降压药,神经梅毒需联合糖皮质激素,树胶样肿严重时需手术切除,所有治疗均需在皮肤性病科医生指导下进行。
治愈标准包括临床症状消失和血清抗体滴度下降,治疗后第1年每3个月复查TPPA和RPR试验,此后至少随访3年观察是否复发。
即使完成治疗,患者体液仍可能携带病原体,应避免无保护性行为直至医生确认无传染性,同时需对配偶及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
治疗期间应保持规律作息,避免烟酒刺激,合并HIV感染需同步抗病毒治疗,所有用药须严格遵循医嘱,不可自行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