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近视眼的限制度数是
当兵近视眼的限制度数根据不同的兵种和岗位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如下:
1. 普通兵种(陆军、海军、空军普通岗位)
- 裸眼视力:不低于4.5(右眼、左眼均需达标)。
- 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近视、散光均计算在内)。
- 激光手术矫正:需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稳定,并提供医院证明。
2. 特殊兵种(如潜艇兵、空降兵、特种部队等)
- 裸眼视力:不低于4.8(部分岗位要求5.0)。
- 矫正视力:不接受近视矫正手术,部分岗位不接受佩戴眼镜。
- 近视度数:通常要求不超过300度。
3. 技术类岗位(如雷达兵、通信兵等)
- 裸眼视力:不低于4.6。
- 矫正视力:不超过500度,部分岗位可放宽至600度。
4. 军校招生
- 裸眼视力:不低于4.5(部分专业要求4.8)。
- 矫正视力:不超过600度,且术后需满半年以上。
注意事项:
- 征兵体检以新《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为准,各地可能略有调整。
- 近视手术(如全飞秒、半飞秒)需提前半年完成,并提供正规医院的手术证明。
- 散光、远视等其他视力问题也有相应限制,需结合具体标准判断。
建议有意向参军者提前进行视力检查,必要时尽早矫正,确保符合征兵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