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键词:
CFDA2014-12-17
食药监械管便函〔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0
号),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我司组织起草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司局的意见。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书面意见及其电子版报送我司。其他单位或个人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反馈我司。意见反馈时间截止至
月
28
日。
电子邮件:
qxzcyjjd@163.com
。发送邮件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
“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反馈意见
”
。
信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26
号院
2
号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器械注册司,邮编:
100053
。
附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注册司
月
15
日
食药监械管便函〔
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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