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内障超声乳化吸出术有哪些适应证和禁忌证

关键词: #白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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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内障超声乳化吸出术的适应证主要包括成熟期白内障、视力显著下降影响生活、晶状体混浊导致并发症,禁忌证涉及严重角膜病变、活动性眼部炎症及全身状况不稳定。
晶状体完全混浊影响光线进入视网膜时需手术干预。患者表现为视力降至0.3以下或视野严重缺损,通过超声乳化可清除混浊晶状体并植入人工晶体。术前需评估晶状体核硬度分级,四级以上核性白内障更适宜该术式。
当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5且伴随眩光、复视等症状时符合手术指征。常见于皮质性白内障患者因水隙形成导致屈光间质紊乱,术后视力改善率可达95%以上。需排除视网膜病变等影响术后视功能的因素。
晶状体膨胀诱发闭角型青光眼或晶状体溶解性葡萄膜炎时需紧急手术。超声乳化能有效解除瞳孔阻滞,降低眼压并控制炎症反应。术前需通过房角镜检查评估前房深度。
角膜内皮细胞计数低于800个/mm²或存在大泡性角膜病变者禁用。超声能量可能导致内皮细胞进一步丢失,引发角膜失代偿。术前需进行角膜地形图和共焦显微镜检查。
未控制的糖尿病、凝血功能障碍或心肺功能不全患者手术风险增高。全身麻醉耐受性差者可能出现术中眼压波动或出血倾向。需联合内科医师评估糖化血红蛋白及凝血指标。
术后三个月内需避免剧烈运动及揉眼动作,佩戴防护镜防止外伤。饮食注意补充维生素C、E及叶黄素等抗氧化物质,每日保证深绿色蔬菜200克以上。定期复查眼压及角膜情况,出现眼红眼痛需立即就诊。建议术后两周起进行视功能训练,逐步适应人工晶体调节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