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治疗肥胖症的适应证与禁忌证

手术治疗肥胖症的适应证包括体重指数超过32.5且合并代谢性疾病,或体重指数超过37.5无合并症者;禁忌证涉及严重心肺功能不全、未控制的精神疾病等。手术方式主要有袖状胃切除术、胃旁路术等,需严格评估患者个体情况。
体重指数超过32.5合并糖尿病、高血压等代谢性疾病时,手术可显著改善血糖和血压控制。对于体重指数超过37.5的单纯性肥胖患者,手术能有效减少胃容量和营养吸收。术前需排除严重心肺疾病,如中重度肺动脉高压或心力衰竭患者手术风险过高。未稳定的精神疾病如重度抑郁症可能影响术后依从性,需优先控制。凝血功能障碍或肝硬化患者因出血风险增加,通常不建议手术。妊娠期或计划短期内怀孕的女性应暂缓手术,避免营养缺乏影响胎儿发育。未成年人骨骼发育未完成,除非特殊情况并经多学科评估,一般不推荐手术。长期酗酒或药物依赖者需戒断后再评估手术可行性。既往腹部复杂手术史可能增加腹腔粘连风险,需个体化权衡利弊。
术后需终身随访监测营养状况,补充维生素及矿物质。建立规律进食习惯,避免高糖高脂饮食诱发倾倒综合征。逐步增加有氧运动和抗阻训练,每周至少150分钟中等强度活动。出现持续呕吐、腹痛或体重反弹应及时复诊。心理支持有助于适应身体变化,维持长期减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