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晶体移位后还能用吗

眼科编辑 医普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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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晶体移位后一般不建议继续使用,需根据移位程度和症状决定是否需手术处理。人工晶体移位可能与手术操作、外伤、囊袋松弛等因素有关,可能伴随视力模糊、复视、眼痛等症状。

轻度移位若未影响视力且无不适,可能暂时观察,但需定期复查。医生可能建议避免剧烈运动或揉眼,防止移位加重。若移位导致角膜内皮损伤或继发青光眼,需尽快干预。部分患者可通过激光治疗调整晶体位置,但效果有限。

严重移位通常需手术复位或更换晶体。晶体脱位至玻璃体腔可能引发视网膜脱离,需联合玻璃体切割术。若晶体材质老化或襻断裂,直接更换更安全。术后可能使用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预防感染,双氯芬酸钠滴眼液减轻炎症,玻璃酸钠滴眼液缓解干眼。

人工晶体移位后需避免提重物、弯腰等增加眼压的行为,遵医嘱使用眼药水。术后3个月内禁止游泳和对抗性运动,定期监测眼压和眼底。若出现突发眼红、眼痛或视力骤降,应立即就医。日常建议佩戴防护眼镜,减少紫外线照射,控制血糖血压以降低并发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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