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孕药有什么注意事项
服用紧急避孕药需注意药物禁忌、用药时机、不良反应及后续避孕措施,主要有避免重复使用、关注用药时间窗、警惕药物相互作用、观察异常症状、及时补充常规避孕手段等事项。
1、避免重复使用
紧急避孕药含有大剂量孕激素,频繁使用可能导致月经紊乱、内分泌失调。一年内使用不应超过3次,单次用药后若再次发生无保护性行为,需采用避孕套等屏障避孕法。长期依赖紧急避孕药会降低避孕成功率,增加意外妊娠概率。
2、关注用药时间窗
左炔诺孕酮类需在事后72小时内服用,越早效果越好;乌利司他醋酸酯可延长至120小时。服药后若发生呕吐2小时内需补服。超过时间窗或多次呕吐者需考虑放置宫内节育器等补救措施。
3、警惕药物相互作用
利福平、苯妥英钠等肝药酶诱导剂会降低药效,需避免联用。癫痫、结核病患者用药前应咨询医生。服用圣约翰草提取物或长期使用抗生素者,需考虑增加避孕措施。
4、观察异常症状
服药后可能出现恶心、乳房胀痛等反应,通常2-3天自行缓解。若出现严重腹痛、持续阴道流血、视力模糊等症状,需警惕宫外孕或血栓风险,应立即就医。用药后月经推迟1周以上需验孕。
5、补充常规避孕
紧急避孕药不能替代常规避孕,用药后需立即启用短效避孕药、避孕环等长期措施。哺乳期妇女服药后应暂停哺乳3天,心血管疾病、严重肝病患者禁用此类药物。
服用紧急避孕药后应保持充足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加重不适感。饮食上可适量补充维生素B族缓解恶心症状,但需与服药间隔2小时以上。用药后下次月经周期内建议使用避孕套双重防护,若月经异常持续2个周期以上需妇科检查。紧急避孕药对性传播疾病无防护作用,高危性行为后仍需进行传染病筛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