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为心脏骤停
心脏骤停可通过意识丧失、呼吸停止、大动脉搏动消失等表现认定,需立即启动心肺复苏并呼叫急救。
心脏骤停的认定需结合临床表现与快速评估。意识丧失是最早出现的症状,患者对声音、疼痛刺激无反应,可能伴随抽搐或肌张力消失。呼吸停止表现为胸腹部无起伏运动,观察5-10秒确认无自主呼吸。大动脉搏动消失需检查颈动脉或股动脉,专业人员应在10秒内完成判断。部分患者可能出现瞳孔散大、皮肤苍白或发绀等体征,但这些并非诊断必需条件。非专业人员发现患者突然倒地且无正常呼吸时,即可视为心脏骤停,无须等待脉搏确认。
心脏骤停的识别强调快速性,任何犹豫都可能延误抢救时机。院外环境下,目击者应优先确认环境安全后立即拍打患者双肩并大声呼唤,同时观察胸廓活动。若患者无反应且无呼吸或仅有濒死喘息,应立即启动急救系统。医疗环境中还需结合心电监护显示心室颤动、无脉性室速或心电静止等表现。特殊情况下如溺水、低温导致的心脏骤停,可能出现微弱脉搏或缓慢心律,但同样需要按心脏骤停处理。
心脏骤停的抢救需争分夺秒,公众应掌握基础生命支持技能,包括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的正确方法。日常避免过度疲劳、控制心血管危险因素可降低发病风险。建议高风险人群定期体检,家中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社区开展急救培训。抢救成功后患者需接受全面心血管评估与康复治疗,家属应学习心理疏导技巧。医疗机构需完善应急响应流程,确保急救设备处于备用状态,医护人员定期进行高级生命支持复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