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的发病症状有哪些
梅毒的发病症状可分为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和潜伏梅毒,主要表现为硬下疳、皮疹、黏膜损害、全身症状及晚期器官损害。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感染引起的性传播疾病,需通过血清学检测确诊。
1、一期梅毒
感染后10-90天可出现硬下疳,多见于外生殖器,表现为无痛性溃疡,边界清晰,基底清洁,触之如软骨硬度。常伴单侧腹股沟淋巴结肿大。硬下疳可自行愈合,但病原体仍在体内扩散。此时传染性极强,需避免性接触并及时就医进行青霉素治疗。
2、二期梅毒
硬下疳消退后6-8周出现全身症状,特征为玫瑰色斑疹或铜红色丘疹,多见于躯干和四肢。掌跖部出现脱屑性红斑具有诊断意义。可伴发热、咽痛、头痛等流感样症状,以及扁平湿疣、黏膜白斑等表现。若不治疗,症状可自行消退进入潜伏期。
3、三期梅毒
感染2年以上可发生晚期损害,表现为树胶样肿,好发于皮肤、骨骼和内脏。心血管梅毒可导致主动脉炎、主动脉瓣关闭不全。神经梅毒可引起脊髓痨、麻痹性痴呆。眼部梅毒会导致虹膜炎、视神经萎缩。此时传染性降低但组织破坏不可逆。
4、潜伏梅毒
感染者无临床症状但血清学检测阳性。早期潜伏梅毒感染1年内仍有传染性,晚期潜伏梅毒感染1年以上传染性较低。孕妇患潜伏梅毒仍可经胎盘传染胎儿。需通过脑脊液检查排除神经梅毒,并规范治疗防止进展。
5、先天梅毒
胎儿经胎盘感染后可导致流产、死胎或出生后发病。早期表现为肝脾肿大、鼻炎、皮疹等,晚期出现哈钦森齿、鞍鼻、间质性角膜炎等特征性三联征。新生儿需立即接受青霉素治疗,孕妇产前筛查可有效预防。
梅毒患者应避免性生活直至完成治疗且血清学转阴,性伴侣需同步筛查。日常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共用剃须刀等可能接触血液的物品。治疗期间每月复查血清滴度,晚期梅毒需定期评估心脏和神经系统。青霉素过敏者需在医生指导下更换多西环素等替代药物,切勿自行中断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