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弱视进行诊断
弱视的诊断主要通过视力检查、屈光检查、眼位检查、眼底检查以及双眼视功能评估等方式进行。弱视通常表现为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正常水平,可能与屈光不正、斜视、形觉剥夺等因素有关。
1、视力检查
视力检查是诊断弱视的基础方法,需使用标准对数视力表或图形视力表进行检测。对于儿童可采用图形匹配或E字表检查,若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同龄正常值且无器质性病变,需考虑弱视可能。3岁以上儿童正常视力下限为0.5,5岁以上应达0.8。
2、屈光检查
需通过散瞳验光准确测定屈光状态,常见弱视相关屈光异常包括高度远视、散光或屈光参差。屈光参差性弱视指两眼屈光度差异超过100度球镜或150度柱镜,形觉剥夺性弱视多与先天性白内障等屈光介质混浊有关。
3、眼位检查
采用角膜映光法、遮盖试验等方法评估眼位,斜视性弱视患者常伴有恒定性或间歇性斜视。内斜视患儿更易发生弱视,需注意鉴别知觉性斜视与运动性斜视对视觉发育的影响。
4、眼底检查
通过直接检眼镜或眼底照相排除视网膜病变、视神经萎缩等器质性疾病。重点观察视盘形态、黄斑中心凹反射及视网膜血管走行,器质性病变导致的视力下降不属于弱视范畴。
5、双眼视功能评估
采用立体视检查图、同视机等设备评估双眼协同功能。弱视患者常伴有立体视锐度下降或抑制性暗点,重度弱视可能丧失立体视觉。此项检查对制定治疗方案具有指导意义。
确诊弱视后需根据类型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包括光学矫正、遮盖疗法、视觉训练等。建议建立视力档案定期复查,治疗期间保持均衡饮食,适量补充维生素A及DHA,避免长时间近距离用眼。家长应监督患儿规范执行遮盖方案,配合红光闪烁仪等家庭训练设备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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