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手术治近视眼条件
激光手术矫正近视需满足年龄18-50岁、近视度数稳定1年以上、无活动性眼病等条件。主要评估指标包括角膜厚度、屈光度范围、眼底健康状况及全身性疾病排除。
年龄需达到18岁以上且不超过50岁,因青少年眼球发育未定型而中老年可能出现老视。近视度数要求近1年内变化不超过50度,确保屈光状态稳定。角膜中央厚度至少480微米,术后剩余角膜需保留安全阈值。术前需排除圆锥角膜、青光眼、严重干眼症等眼部疾病,同时评估是否存在未控制的糖尿病、自身免疫病等全身禁忌。屈光度范围通常为近视100-1200度、散光600度以内,但具体需结合角膜形态和手术方式调整。术前需停戴隐形眼镜1-4周,完成角膜地形图、眼压测量、泪液分泌等十余项专科检查。
术后需严格遵医嘱使用抗生素滴眼液和人工泪液,避免揉眼及游泳1个月,定期复查角膜愈合情况。长期注意用眼卫生,每半年进行眼底检查,高度近视者仍需警惕视网膜脱离风险。日常生活中可适当补充维生素A和叶黄素,避免长时间连续用眼,强光环境下建议佩戴防紫外线眼镜。若出现视物模糊、眼痛等症状需及时复诊,术后视力回退者可考虑二次增效手术但需重新评估角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