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近视手术后的注意事项
激光近视手术后需注意避免揉眼、防止感染、规范用药、定期复查及科学用眼。术后恢复效果与护理措施密切相关,需严格遵循医嘱。
激光近视手术后24小时内需佩戴防护眼罩,避免外力撞击或揉搓眼睛。术后1周内禁止游泳、洗桑拿,防止污水进入眼内引发感染。术后1个月内避免化眼妆或使用眼部护肤品,减少化学刺激。术后3个月内需避免剧烈运动如拳击、跳水等可能造成眼压波动的活动。术后6个月内需严格防晒,外出佩戴防紫外线墨镜,防止角膜干燥或光损伤。
术后需按医嘱使用抗生素滴眼液如左氧氟沙星滴眼液预防感染,使用人工泪液如玻璃酸钠滴眼液缓解干眼症状。激素类滴眼液如氟米龙滴眼液需严格按疗程使用,不可自行增减剂量。若出现眼红、眼痛、视力骤降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就医排查并发症。术后1天、1周、1个月、3个月需按时复查角膜愈合情况,通过视力检查、角膜地形图等评估手术效果。
激光近视手术后应保持饮食清淡,多摄入富含维生素A的胡萝卜、菠菜等食物促进角膜修复。避免长时间阅读或使用电子设备,每用眼40分钟需闭眼休息5分钟。睡眠时可佩戴防护眼罩防止无意识揉眼。术后半年内避免佩戴美瞳或普通隐形眼镜,选择框架眼镜辅助视力。恢复期间出现视物模糊、眩光等症状属正常现象,通常3-6个月逐渐适应。若症状持续加重或伴随眼压升高,需及时联系手术医生调整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