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指标
妊娠高血压的诊断标准为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毫米汞柱和/或舒张压≥90毫米汞柱,且需间隔4小时以上重复测量确认。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及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四种类型。
妊娠期高血压指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升高,不伴蛋白尿或其他器官损害。子痫前期在高血压基础上伴随蛋白尿或血小板减少、肝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肺水肿等靶器官功能障碍。子痫表现为子痫前期患者出现不明原因抽搐。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指孕前已存在高血压的孕妇,妊娠后出现蛋白尿或器官功能损害加重。
血压测量应在静息状态下进行,避免情绪激动或运动后立即测量。使用经过校准的电子血压计,袖带尺寸需匹配孕妇上臂围。对于肥胖孕妇应选用大号袖带。测量时取坐位,手臂与心脏平齐,每次测量间隔1-2分钟,取两次平均值。家庭血压监测可避免白大衣高血压现象,但需定期与诊室血压对照。
妊娠高血压的管理需结合血压水平、孕周及并发症情况。轻度妊娠期高血压可门诊随访,加强血压监测和胎儿监护。中重度高血压或出现子痫前期表现需住院治疗。降压药物选择需考虑胎儿安全性,常用拉贝洛尔片、硝苯地平控释片等。硫酸镁注射液用于子痫前期预防抽搐。出现严重并发症或胎儿窘迫时需考虑终止妊娠。产后6周应复查血压,部分患者可能转为慢性高血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