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亢与大脖子病区别是什么
甲亢患者在病情控制稳定后通常可以正常生育,但未控制的甲亢可能增加妊娠风险。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可能由格雷夫斯病、甲状腺结节、甲状腺炎等因素引起,建议孕前咨询内分泌科医生并调整用药方案。
甲亢患者若甲状腺激素水平长期维持在正常范围,且无严重并发症,生育能力与健康人群差异不大。备孕期间需定期监测促甲状腺激素、游离甲状腺素等指标,部分抗甲状腺药物如丙硫氧嘧啶片在妊娠期使用相对安全,但甲巯咪唑片可能增加胎儿畸形风险需提前更换。妊娠期甲亢控制不佳可能导致流产、早产、胎儿生长受限等不良结局,理想状态下应在怀孕前3-6个月将促甲状腺激素控制在0.3-2.5mIU/L。
少数合并甲亢性心脏病、重度突眼等并发症的患者,妊娠可能加重病情。此类患者需经多学科评估后再决定生育计划,妊娠期间需加强心功能监测,部分病例可能需要终止妊娠。放射性碘治疗后的患者需等待6个月以上再备孕,期间需确保甲状腺功能正常。
甲亢患者备孕期间应保持低碘饮食,避免海带紫菜等高碘食物,规律作息控制情绪波动。产后需每2-3个月复查甲状腺功能,哺乳期用药需选择乳汁分泌量少的药物。建议所有甲亢患者在计划怀孕前完成甲状腺超声、TRAb抗体检测等全面评估,妊娠期间每4周复查甲状腺功能直至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