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孕检时间通常从孕6-8周开始,主要检查项目包括早期超声确认妊娠、NT筛查、唐氏综合征筛查、大排畸超声等,具体时间安排与孕妇年龄、既往病史、胎儿发育情况等因素相关。
孕6-8周需进行首次超声检查确认宫内妊娠及胎心,孕11-13周完成NT超声测量和早期唐筛,高龄孕妇可能需绒毛取样。
孕15-20周进行中期唐筛或无创DNA检测,孕20-24周完成系统超声检查,妊娠糖尿病筛查通常在孕24-28周进行。
孕28周后每2周进行胎心监护,孕36周起每周检查,包括胎位确认、骨盆测量,孕37周后需进行B族链球菌筛查。
存在妊娠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危因素者需增加检查频次,可能涉及脐血流监测、胎心电子监护等专项检查。
建议孕妇建立专属产检档案,按时完成各阶段检查,出现阴道流血、腹痛等异常症状时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