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首次孕检建议在停经6-8周进行,孕检时间安排主要与妊娠阶段、孕妇健康状况、胎儿发育情况、医院资源配置等因素有关。
1、妊娠阶段
孕早期6-8周需确认宫内妊娠及胎心,孕中期16-20周进行唐筛,孕晚期28周后增加产检频次。
2、孕妇健康
存在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疾病者需提前至孕4-5周检查,高龄孕妇需缩短产检间隔。
3、胎儿发育
发现阴道流血、腹痛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就诊,双胎妊娠需从孕11周起每2周监测一次。
4、医疗资源
三级医院需提前预约建档,偏远地区可根据实际调整首次检查时间但不晚于孕12周。
建议孕妇保持规律作息,孕早期补充叶酸,根据医生建议选择合适医院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