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天内的早期妊娠终止,实际时间受到孕囊大小、孕妇健康状况、用药反应、胚胎发育情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1、孕囊大小:
超声确认孕囊平均直径≤25毫米时可行药物流产,过大可能导致不全流产风险增加。
2、健康状况:
严重贫血、哮喘或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者禁用,需评估肝肾功能及凝血功能。
3、用药反应:
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方案中,约80%孕妇在服药后6小时内排出孕囊。
4、胚胎发育:
胚胎停育患者需在确诊后尽快处理,避免稽留流产引发感染等并发症。
药物流产须在正规医疗机构监护下进行,流产后两周需复查超声确认宫腔情况,期间避免剧烈运动及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