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首次产检建议在孕6-8周进行,后续产检频率根据孕周分为孕早期每4周一次、孕中期每2周一次、孕晚期每周一次,实际检查时间需结合胎儿发育情况、孕妇基础疾病、孕期并发症等因素调整。
孕6-8周需进行B超确认宫内妊娠及胎心,同时完成血常规、尿常规、血型、传染病筛查等基础项目,妊娠糖尿病高危人群需提前做糖耐量试验。
孕16-20周进行唐氏筛查或无创DNA检测,孕20-24周完成系统超声排畸检查,孕24-28周需常规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
孕32周起增加胎心监护频次,孕36周后每周需评估胎儿体位、羊水量及胎盘成熟度,临近预产期需复查凝血功能和阴道分泌物检测。
存在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疾病或多胎妊娠者,需根据医嘱增加超声检查和专科会诊频次,必要时进行胎儿生物物理评分或脐血流监测。
孕期保持均衡饮食和适度运动,避免接触致畸物质,出现阴道流血、腹痛或胎动异常等情况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