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早期(通常为49天内)可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药物流产,主要适用于宫内妊娠、无药物禁忌症者,具体需通过超声检查确认孕囊位置及大小。
药物流产适用于停经49天内的早期妊娠,超过该时段可能增加不全流产概率,需结合超声评估孕囊发育情况。
需确认宫内妊娠且孕囊直径符合标准,排除宫外孕、生殖系统炎症、严重贫血等禁忌症,用药前需完善血常规及凝血功能检查。
常用方案为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前者拮抗孕激素使胚胎坏死,后者促进子宫收缩排出妊娠物,须严格遵医嘱分次服用。
可能出现大出血、感染或流产失败,用药后需复查超声确认妊娠物完全排出,失败者需及时清宫处理。
药物流产后应卧床休息,避免剧烈运动,观察出血量及腹痛情况,两周内禁止盆浴及性生活,出现发热或持续出血需立即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