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孕期一般需要做5-7次B超检查,实际次数受到胎儿发育情况、孕妇健康状况、妊娠并发症风险等因素影响。
1、孕早期:
孕6-8周首次B超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活性,孕11-13周进行NT检查评估胎儿染色体异常风险。
2、孕中期:
孕20-24周进行大排畸检查,全面筛查胎儿结构异常;孕28-32周评估胎儿生长发育情况。
3、孕晚期:
孕36-37周检查胎位及胎盘成熟度,孕38-40周根据情况监测羊水量及胎儿状况。
4、特殊情况:
存在妊娠期糖尿病、高血压等高危因素时,需增加B超监测频率至每2-4周一次。
建议孕妇遵医嘱定期产检,B超检查间隔时间需根据个体情况调整,避免过度检查或漏查重要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