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四十天多数情况下可以进行药物流产。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天内的早期妊娠,主要影响因素有孕囊大小、孕妇健康状况、药物禁忌症、医院评估条件。
超声确认孕囊直径小于25毫米时适合药流,过大可能增加不全流产概率,需配合清宫手术处理残留组织。
孕妇无严重贫血、哮喘或肾上腺疾病等禁忌症,肝肾功能正常方可使用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方案。
对前列腺素类药物过敏、带器妊娠或疑似宫外孕者禁用,青光眼、高血压患者需医生评估风险后决定。
必须在具备急诊清宫、输血条件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服药后需留观6小时以上监测出血及孕囊排出情况。
药物流产后应卧床休息2-3天,避免剧烈运动,两周内禁止盆浴及性生活,出现发热或持续腹痛需立即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