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首次产检建议在孕6-8周进行,常规产检时间主要分为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三个阶段,具体安排与胎儿发育、孕妇健康状况等因素相关。
孕6-8周需进行首次B超确认宫内妊娠,孕11-13周完成NT检查及早期唐筛,评估胎儿染色体异常风险。
孕16-20周开展中期唐筛,孕20-24周进行大排畸超声,孕24-28周完成妊娠期糖尿病筛查。
孕28周后每2周检查一次,孕36周起每周监测胎心监护,评估分娩方式,临近预产期需加强胎动计数。
存在妊娠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危因素者需增加产检频次,必要时进行胎心监护、脐血流监测等专项检查。
建议孕妇建立专属产检档案,遵医嘱定期检查,日常注意补充叶酸、铁剂等营养素,保持适度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