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大排畸检查一般在孕18-24周进行,具体时间可能受到胎儿发育情况、孕妇健康状况、医院设备安排、医生建议等因素影响。
孕18周后胎儿器官结构基本成形,此时超声能清晰显示颅脑、心脏、脊柱等关键部位,过早检查可能因器官未完全发育导致漏诊。
孕妇体重指数过高可能影响超声穿透力,需适当提前检查时间;合并妊娠高血压或糖尿病等基础疾病时,医生可能建议调整检查周期。
三级医院超声科常需提前1-2个月预约,偏远地区医疗资源紧张时可能需根据医院实际排期调整检查时间。
试管婴儿或既往有胎儿畸形史的孕妇,部分医疗机构会提前至16周进行初步筛查,24周前完成复核检查。
建议按时建档产检,根据产科医生制定的个性化产检计划完成大排畸检查,检查前避免空腹并穿着宽松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