躯体性障碍不属于精神病,属于神经症性障碍范畴,主要表现包括躯体化症状、疑病观念、植物神经紊乱等,与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疾病有本质区别。
躯体性障碍属于功能性障碍,无器质性病变基础,而精神病多伴有脑部结构或功能异常。
躯体性障碍以反复出现的躯体不适为主,患者保持现实检验能力;精神病则存在思维、情感、行为等整体精神活动紊乱。
躯体性障碍以心理治疗联合抗焦虑药物为主,常用帕罗西汀、文拉法辛、黛力新;精神病需长期使用抗精神病药物。
躯体性障碍通过规范治疗多数可缓解,精神病往往需要长期管理且易复发。
建议出现持续躯体不适伴情绪问题时尽早就诊心理科或精神科,避免自行诊断延误治疗时机,日常保持规律作息有助于症状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