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孕药使用需注意药物禁忌、服用时间、副作用及后续避孕措施,主要有药物相互作用、72小时内服用、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服药后仍需采取常规避孕方式等注意事项。
紧急避孕药可能与抗癫痫药、抗结核药等存在相互作用,降低药效,患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建议用药前咨询医生。
紧急避孕药需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越早效果越好,超过120小时需就医采取其他避孕措施。
服药后可能出现恶心呕吐、乳房胀痛、不规则阴道出血等反应,若呕吐发生在服药后2小时内需补服。
紧急避孕药不能替代常规避孕,服药后仍需使用避孕套等屏障避孕法,下次月经延迟超过1周需验孕。
紧急避孕药1年内使用不宜超过3次,服药后出现严重腹痛或异常出血应及时就医,日常建议采用短效避孕药等更安全的常规避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