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期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频率通常为每周2-3次,实际间隔受残余肾功能、并发症严重程度、体重增长速度和透析充分性等因素影响。
1、残余肾功能
残余尿量大于400毫升/天者可适当减少透析次数,需定期检测肌酐清除率评估肾功能。
2、并发症程度
合并严重高钾血症或心功能不全者需增加至每周3次,同时监测血钾和BNP水平。
3、体重增速
透析间期体重增长超过干体重5%时需调整透析方案,可能增加至隔日一次。
4、透析充分性
Kt/V值低于1.2提示透析不充分,需增加透析频率或延长单次透析时间。
透析期间需严格控制水分摄入,每日体重增长不超过1公斤,配合低磷低钾饮食有助于维持透析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