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患者一般需要2-3个月治疗后经医生确认无传染性方可复工,实际恢复时间受到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案依从性、免疫状态及并发症等因素影响。
轻症患者病灶局限且无耐药性,治疗6-8周后传染性多可控制;重症合并空洞或播散性病变者需延长至3个月以上。
规范服用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等抗结核药物可缩短传染期,漏服或中断治疗会导致细菌耐药并延长隔离期。
HIV感染者、糖尿病患者等免疫功能低下人群,病灶吸收速度较慢,需延长休息时间并加强营养支持。
合并咯血、肺外结核或药物性肝损伤时,需先控制并发症再评估复工时间,必要时调整抗结核方案。
复工前须完成痰涂片转阴检查,从事教育、餐饮等职业者需额外进行痰培养确认,恢复期应避免劳累并定期复查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