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可能导致失明,但早期干预可有效控制病情发展。青光眼引起的视力损害通常由眼压升高、视神经损伤、病程进展缓慢、治疗不及时等因素导致。
长期高眼压会压迫视神经纤维,导致视野缺损。可通过降眼压滴眼液如拉坦前列素、噻吗洛尔、布林佐胺控制,严重时需激光或滤过手术。
视神经盘凹陷扩大是特征性改变,伴随夜间视力下降。需联合使用神经营养药物如甲钴胺,并定期进行视野检查评估进展。
开角型青光眼症状隐匿,闭角型可急性发作伴头痛呕吐。急性发作需立即静脉滴注甘露醇,慢性期坚持使用前列腺素类药物。
约40%患者确诊时已进入中晚期。建议高危人群每年测眼压,出现虹视、雾视等症状时需24小时内就诊。
确诊青光眼后应避免暗环境用眼,控制每日饮水量在1500毫升内,规律使用处方眼药并每3个月复查眼压与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