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痫前期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或病情无法控制时应考虑终止妊娠,主要评估指标包括血压持续升高、器官功能损害、胎儿窘迫、胎盘功能减退。
收缩压超过160mmHg或舒张压超过110mmHg且药物难以控制时需终止妊娠,可能伴随头痛、视力模糊等症状,可选用拉贝洛尔、硝苯地平、硫酸镁等药物控制。
出现肝酶升高、血小板减少、肾功能恶化等终末器官损害表现时需干预,可能与全身血管痉挛有关,需监测转氨酶、肌酐等指标。
胎心监护异常、脐血流异常或胎儿生长受限提示胎盘灌注不足,超声评估胎儿体重低于同孕周第10百分位需考虑终止妊娠。
妊娠超过34周且病情进展时应终止,不足34周需权衡促胎肺成熟治疗与母体风险,地塞米松可帮助胎儿肺部发育。
子痫前期患者日常需严格监测血压及尿蛋白,保证充足休息并限制钠盐摄入,出现视物模糊或持续上腹痛应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