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放疗后咯血可通过止血药物、介入治疗、支气管动脉栓塞、手术干预等方式处理。咯血通常由放射性肺炎、肿瘤复发、血管损伤、凝血功能障碍等原因引起。
使用氨甲环酸、酚磺乙胺、血凝酶等药物控制出血,适用于轻度咯血,需监测凝血功能避免血栓风险。
支气管镜下电凝或激光止血可直接处理出血点,对局部血管损伤有效,需在全身状况稳定时进行。
支气管动脉栓塞术能阻断异常血管出血,适用于中大量咯血,需血管造影明确出血部位后实施。
对肿瘤复发或大血管破裂需行肺叶切除,术前需评估心肺功能,术后配合抗感染及营养支持治疗。
放疗后应保持呼吸道湿润,避免剧烈咳嗽,定期复查胸部CT监测病情变化,出现咯血立即平卧侧头位防止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