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一般从孕6-8周开始至分娩前结束,全程需进行10-15次检查,具体时间安排受到孕周阶段、妊娠风险等级、孕妇基础疾病、胎儿发育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
孕6-8周首次检查确认宫内妊娠,孕11-13周完成NT超声和早期唐筛,重点排查宫外孕及染色体异常风险。
孕16-20周进行中期唐筛,孕20-24周完成系统超声排畸,孕24-28周开展妊娠期糖尿病筛查。
孕28-36周每两周检查胎位及胎盘功能,孕37周后每周评估分娩条件,监测胎心监护及羊水指数变化。
存在妊娠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危因素者需增加检查频次,必要时进行胎心多普勒、脐血流等专项评估。
建议孕妇携带建档手册按时就诊,检查前避免空腹或憋尿,穿着宽松衣物便于超声检查,出现腹痛或胎动异常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