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主要通过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检测空腹及服糖后1小时、2小时血糖值,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可确诊:空腹血糖≥5.1mmol/L、服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2小时血糖≥8.5mmol/L。
空腹8小时以上静脉血糖≥5.1mmol/L为异常,可能与妊娠期胰岛素抵抗加重有关,需结合后续糖耐量结果综合判断。
口服75g葡萄糖1小时后血糖≥10.0mmol/L提示糖代谢异常,常见于胎盘激素拮抗胰岛素作用导致的血糖峰值延迟。
服糖后2小时血糖≥8.5mmol/L表明糖耐量受损,反映机体对葡萄糖处理能力下降,需警惕胎儿高胰岛素血症风险。
建议妊娠24-28周首次筛查,高危孕妇可提前至孕早期;若初次结果临界,需间隔1-2周重复检测确认。
确诊后应进行医学营养治疗及血糖监测,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控制血糖,定期评估胎儿发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