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一般适用于妊娠49天内的早期妊娠终止,实际时间受到孕囊大小、孕妇健康状况、药物禁忌症、医疗机构资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1、孕囊大小:
超声确认孕囊平均直径≤25毫米且符合停经天数,孕囊过大会降低药物流产成功率。
2、健康状态:
需排除严重贫血、肾上腺疾病等禁忌症,哮喘患者需评估糖皮质激素使用风险。
3、药物禁忌:
对米非司酮或前列腺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长期服用利福平等肝酶诱导剂可能影响药效。
4、医疗条件:
必须在具备急诊清宫、输血抢救条件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禁止自行购药使用。
实施药物流产前需完善血常规、凝血功能、超声等检查,流产后两周需复查确认妊娠组织完全排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