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宫颈癌筛查建议在分娩后6周至3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需结合产后恢复情况、分娩方式、是否存在高危因素以及医生评估决定。
顺产或剖宫产产妇若无异常出血或感染,可在产后6周复查时完成宫颈癌初筛,主要方式为宫颈细胞学检查。
存在HPV持续感染、既往癌前病变病史等高危因素者,需在产后3个月内完成筛查,必要时联合阴道镜检查。
产后出现接触性出血、异常排液等症状时,应立即筛查,可能与宫颈病变复发或产后修复异常有关。
哺乳期激素变化可能影响宫颈细胞形态,但不会干扰HPV检测准确性,哺乳产妇可选择HPV-DNA检测作为补充。
筛查前48小时避免阴道冲洗或用药,产后定期随访有助于早期发现宫颈病变,同时需完成HPV疫苗接种等综合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