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放疗一般需要15-30次,实际次数受到肿瘤分期、手术方式、放疗技术、个体耐受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早期乳腺癌通常需要15-20次放疗,中晚期可能需要25-30次。肿瘤体积和淋巴结转移情况直接影响放疗范围和剂量。
保乳手术后需全乳放疗15-25次,乳房切除术后根据病理结果决定是否需胸壁放疗20-30次。手术范围决定放疗靶区。
常规分割放疗需25-30次,大分割放疗可缩短至15-20次。调强放疗或质子治疗可能影响总次数和单次剂量。
皮肤反应、骨髓抑制等副作用可能导致调整次数。老年患者或合并症较多者可能需要减少单次剂量或延长疗程。
放疗期间需保持照射区域皮肤清洁干燥,穿着宽松棉质衣物,避免暴晒,均衡饮食保证蛋白质摄入,定期复查血常规评估骨髓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