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梅毒可通过规范驱梅治疗、胎儿监测、产时防护及新生儿干预等方式处理。该情况通常由性接触传播、母婴垂直传播、血液传播或潜伏梅毒复发等原因引起。
孕妇需接受青霉素类药物治疗,如苄星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或水剂青霉素,治疗期间需定期复查血清学指标,避免发生吉海反应。
通过超声检查评估胎儿发育情况,重点关注胎儿肝脾肿大、胎盘增厚等梅毒感染征象,必要时进行羊水穿刺检测病原体。
分娩时采取隔离措施,避免产道损伤导致母婴血液接触,新生儿出生后需立即清洁皮肤黏膜残留的分泌物。
所有暴露于梅毒的新生儿均需接受预防性青霉素治疗,并进行血清学随访至18个月,观察是否出现先天性梅毒症状。
妊娠期应加强营养支持,保证优质蛋白和维生素摄入,避免与他人共用个人物品,所有性伴侣需同步接受检测和治疗。